文學的特徵

文學具有歷史性、時代性、種族與普遍性,它同時也是作家個性的展現。在特定的歷史環境下,會產生獨特的文學作品,魏晉的玄言詩即是,而在不同的時代氛圍下,也會產生不同的文學作品,唐詩、宋詞即是。不同族群,有不同的文化意涵,所闡釋的自然各異,各國文學即是。然特別的是,透過比較,文學作品也有其普遍與共通性,幸好作家有不同的個性觀點,我們才能很容易的區分出他們不同的、獨一無二的作品。

4 關於 “文學的特徵” 的評論

  1. 也就是說,在賞析兒童文學作品,作家反應生活時的主體意識在作品中,是必然的吧!

  2. 是的,作品反映作家的生活樣態、思想行為、靈感想像等,所以我們常可以從作品中,看見作者的影子。

  3. 文學反映的更深層的意涵,在於建構文化,不同的時空背景,產生的文化亦有不同的風貌。

發佈回覆給「」的留言 取消回覆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