僑務委員會
106年緬甸華文教師回國研習班(幼教班) 參加須知
一、研習時間:106年10月15日(日)至11月2日(四),共19日。
(10月15日接機、報到,11月1日課程結束,11月2日送機)
二、承辦單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三、報到時間:106年10月15日(日)晚間19:00
四、報到地點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演講堂
地址: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(圖書館後方第二棟)
五、研習班聯絡人:
(1)僑務委員會僑教處學校教育科宋惠芸專員
電話:+886-2-2327-2665 傳真:+886-2-2356-6338
(2)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:鄭伶蕙小姐(課務)
電話:886-2-77345850傳真:886-2-2393-5711
E-mail:anita1627@ntnu.edu.tw
(3)聯絡人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:張筠微小姐(行政、生輔)
電話:886-2-77345851傳真:886-2-2393-5711
E-mail:wendyzhang@ntnu.edu.tw
六、住宿地點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大樓【師大會館】
地址: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
電話:+886-2-2362-8420(可轉房號)
傳真:+886-2-2393-5711
七、攜帶物品:輕便衣物、防曬用品 (臺北地區10月平均氣溫約25°C~28°C) 、盥洗用具(毛巾、牙刷、肥皂等)、雨具及個人藥品等。
八、研習經費:
(一) 國內研習期間講師鐘點費、教材費、行政、膳宿、交通等費用由僑務委員會負擔,並酌予補助每位學員機票款,其餘費用請學員自理。
(二) 如學員上課時數未達總研習時數90%者,將不發給前揭機票補助款。
九、其 他:
(一) 參加研習活動之學員均須住宿,並請依照排定之團體日程表作息,不遲到、不早退,眷屬不得隨同參加各項有關活動。
(二) 凡研習時數達(含)總研習時數90%者,由本會及承辦單位分別頒發研習結業證書。
(三) 研習期間,本會將為每位學員投保新臺幣200萬元意外險及新臺幣20萬元之意外醫療險,學員如欲加強研習期間保障,請於來臺前先行自費投保疾病醫療險,如因突發病症或宿疾復發須提前返回僑居地,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。
(四) 本研習班部落格位址如下,學員可於開課前上網瀏覽並提供相關建議:
http://blog2.huayuworld.org/sce1015/
(五) 本研習班行程為團體接、送機,如因任何個人因素需自行抵達請參閱以下:
機場到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交通指南
1. 從機場前往臺北車站:
l 可搭乘國光客運(國光號):
- 車程:約60分鐘。
- 單程票:新臺幣125元,車票於客運櫃檯購買。
- 注意事項:第一航廈於一樓入境大廳西南側外廊搭乘,第二航廈於一樓入境大廳東北側外廊搭乘。
l 可搭乘機場捷運:
- 車程:約40分鐘(直達車)
- 單程票:新臺幣160元。
2.從臺北車站前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:搭乘捷運淡水信義線〈紅線〉、中和新蘆線〈橘線〉於『東門站』下車,四號出口直行約十分鐘即可抵達。松山新店線〈綠線〉於『古亭站』下車,五號出口步行約十分鐘即可到達。於『台電大樓站』下車,三號出口直行約九分鐘即可到達
(六)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地理位置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