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學批評 文學的定義 2010-10-08 chm2488 2 則迴響 廣義的文學,泛指一切以書面文字書寫而成的作品;狹義的定義,特指出自於感情,有一己的思想、想像,且以文學形式表現的作品。文學是一種創作,它介於真實與虛構之間,因此可以給人教化或趣味。一部好的文學作品,必能對現實人生有所啟發,在閱讀之後,我們會接納作者的看法和想法,而產生愉悅的感覺。
文學也是一種治療藥方。透過書寫,能夠抒發內心的不愉快,而在閱讀時,也能從作者所書寫的內容中得到類似的感情,進而得到依靠與慰藉。
文學源起於自我表現,作者為了表現一己的情思,進而創作,於是有了文學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