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周實習周記(2011/7/18~2011/7/23)

        這幾天因為發生了些事情,因而耽誤了上傳心得一事,抱歉。

  因為事情的急迫性,我想針對這幾天發生的事做一個說明。邱裕文老師在未告知任何人(包含校長、小學部主任及我們三人)的情況下,擅自打電話告知系上、僑委會,我們將於本周提前回台,原因是我們不配合學校的政策、我們對邱老師態度不佳,以及我們與中國志願者相處不睦。但是除了對邱老師態度不佳這方面我們已經向他道歉,並能改進之外,其他兩件事根本是莫須有的罪名,全小學部的教師沒有人配合這項政策,為什麼為獨拿我們開刀?關於與中國志願者相處不睦這件事更是無中生有,邱老師並不與我們同住,對於宿舍的情形的了解完全是聽說而已,拿這種道聽塗說的理由就要請我們離開,也未免太過草率。

  經過開會溝通,將所有的誤會解釋清楚後,學校董事表示,並沒有要讓我們離開的意思,當我們問邱老師為什麼要在沒有通之任何人,也沒有與我們溝通的情況下打電話回台灣時,他只是沉默不語。在我們被告這件事時,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,如今,卻又要我們繼續留下,心情上的調適有點困難,再者,如果邱老師已經將消息傳回系上及僑委會,我們三人即將離開,那就表示他已經想好了辦法,我們三人各自任教的班級該如何處置。這也是整件事情我最不能接受的地方,如果邱老師願意在打電話以前找我們溝通,把問題攤開來說,告訴我們哪裡需要改進,我是絕對不會在任期內離開東方學院,如今,邱老師「先斬後奏」,我認為,他在處理此事上有欠妥當;家長也認為,這樣的決定太過草率。

  除了我們本身的問題外,另外一個影響我們回台灣的因素,是來自中國大陸方面的壓力,他們的高層對校方施壓,任為宿舍裡有台灣人與中國志願者同住,是一件相當不妥的事情,因為我們會影響中國志願者的生活,所以如果我們將繼續留下的話,可能面臨搬離宿舍的問題。宿舍現在共有十三個人,包含我們三個,五位志願者及小學部主任、主任的母親和他們的佣人,還有僑委會遴派文化教師,及一位校董聘請的「臺灣實習教師」,中國志願者似乎認為宿舍人數太多,居住環境不好,因而要我們搬離宿舍。我認為,這件事根本不合理,第一,我們都是同住在宿舍的人,沒有要人搬走的道理,宿舍是大家的,是東方學院的,不是他們的,也不是專為他們而設的,所以我不認為我有搬走的必要。再者,校方雖答應盡量與大陸方面溝通,讓我們繼續住在宿舍裡,並保證如果真的讓我們搬出去住的話,一定會保障我們的人身安全,但我認為這種不確定性太高了,誰能保證未來的事?我們的家人也擔心住在外面,如果遇到問題,要向誰求助?如果遇到危險,應向誰求救?校長的意思是,我們是今年新來的,志願者年年都來,再怎麼樣也算是新人,所以應該要謙讓一點。他要我們與志願者開個會,詢問他們是否同意我們繼續住在宿舍後,再做決定。這件事情本身就不合理,開這個會讓他們決定我們的去留更是莫名其妙。我們來菲律賓以前,完全不知道會發生的狀況。能不能不要凡事都和政治扯上關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