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周要結算第一次月考成績,但是,並不是考幾分就會如實登記在成績單上。主任給了我們一張分數對照表,我們必須將學生考試的成績,依照表上的分數轉換,才能將得到的分數登記在成績單上。以「華語」這一科來舉例,如果學生考試得到一百分,轉換過後的分數是九十八分;九十九分得到的成績是九十六分…總而言之,成績單上,「華語」這一科的成績不能出現一百這個數字,我也不明白為什麼,只知道好像是因為不能讓該科的成績太高,才會有轉換分數的機制。而且,主任對任何一位學生的成績皆操有「生殺大權」,因為,這名學生即便考試成績不高,如果他的課堂表現還算良好,那麼,登記在成績單上的分數也能提高。不過我能理解,這麼做是為了給學生一點鼓勵,也希望下次不必追得那麼辛苦。
除了華語,還有說話、生活、音樂、寫字、數學、操行等等,這些科目的成績也是有一定的給分範圍,有些科目不得高於八十一分,最低不得低於是七十分。像音樂這一科,考試方式就是唱一首兒歌,即便學生能完全演唱出來,沒有任何音準或發音上的問題,還是只有八十一分;相反的,如果某一位學生唱得「二二六六」,他也能得到基本的七十分。
此外,在我們以往的認知裡,第一名就是全班最高分者。可是學校今年的規定改成:第一名,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九十四分者;第二名,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九十二分;第三名,平均成績需達九十分。也就是說,如果班上沒有人的平均達到九十四分,則第一名從缺。所以現在每一般的狀況幾乎都是第一、第二名從缺,第三名人數暴增,多則可達十名。
這些制度還真是新穎又神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