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我們在學校,如果遇到某些要事必須出公差,或請公假,一定會有某些程序,例如要請認證單位簽章,任課老師簽章以及導師簽章,並且註明事由、日期等,這些程序雖然有點麻煩,但一來,這是學生請假的證明,二來也是對老師的尊重,任課老師有權知道學生之所以沒有來上課是為了什麼吧?
我覺得這裡的人好像不玩這一套。有時候,班上會突然有某些人缺席,請病假的就另當別論,可是有些同學明明剛才上英文課時還在教室,可是一到了中文課就不見人影,每次都要查問個半天才知道,原來是被某某教練抓去練習,或是某位英文老師須要人手幫忙處理某些事情…這早就不是第一次了!如果問得出個所以然還好,有時候,連其他同學都不知道那些同學缺席的原因,那我該如何是好?每次不聲不響就把學生叫走,剝奪他上課的權利!萬一學生是自己逃課,老師又以為他是被抓公差,講句不好聽的,要是真得發生了什麼意外,應該由誰來擔這個責任?
之前籃球隊員好像要拍攝團體照,學生直接在走廊上集合,也不管是否打擾到其他班級上課。而教練也在一旁,為什麼就不能進來跟老師打個招呼,通知一下呢?如果覺得要通知各班實在太麻煩,可以送公文不是嗎?或是到辦公室講一聲,不會花多少力氣吧?